所有歐洲國家的自我消費都一樣嗎?

西班牙的自我消費受到超額稅收的損害

El 自我消費 它是歐洲聯盟公認的最重要的元素之一,也是與儲存一起向清潔能源過渡的重要元素。

此外,歐洲承認自我消費和自我產生是所有公民的權利,但是歐盟成員國如何管理其發展呢? 有區別嗎? 替代基金會會議 “自消費在西班牙能源轉型中的作用以及從其他國家那裡汲取的經驗教訓”,將這個現實的白底黑字 葡萄牙,法國和德國。

自我消費的演變是 各國之間有很大的不同,因為它們的法律差異很大。 西班牙Fronius的高管說:“葡萄牙和西班牙之間的電力和能源市場,游泳池,貿易公司,電力公司之間並沒有太大的區別……該行業的複雜框架是相同的,但我們的鄰國擁有陷害了 自我消費 與我們完全相反”。

家庭用電自耗

自我消費

葡萄牙

2015年XNUMX月, 葡萄牙 批准了一項部長令,該令制定了關於自我消費的DL 153/2014。 該法規極大地促進了小型設施的發展。 最高1,5 kW,不需要任何程序,最高200 kW,在線過程就足夠了,然後由能源檢查員對安裝進行認證,一切就緒。 僅從1MW 需要特定的生產者許可證。

在葡萄牙也有 淨餘額。 注入電網的能量按月市場價格的90%支付; 政府設定了一個上限,除非自用佔總裝機容量(超過1兆瓦)的20%,否則它將不適用 沒有備用費,儘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對之前正式確定的設施進行追溯更改 達到那個極限。 他總結說:“最後,自我消費沒有最大限制,葡萄牙已經找到了合格的就業機會,由於葡萄牙的推動,目前已經有1.000多家致力於製造光伏的中小企業。”

法國

我們的鄰居有所不同,其法規相對較新。 雖然我能源轉型的法律 法國 德爾 2015 設立目標 增加能量 能源組合中的可再生能源,在他的一篇文章中,他已經確定了可能的新推論,以便 法國家庭可以 reducir 他們的 電費單,實施起來很慢。

太陽能可以幫助自我消費

實際上,法國除了促進家庭消費的能源銷售外,還希望提高自我消費,家庭購買的能源由 EDF。 根據法國大使館的說法:“法國認為自我消費的發展潛力巨大,因此 五月2017 已經批准了對它進行規制的規章,但是我們已經有超過15.000個家庭自行生產“用電”。根據新法律,已經創建了新的購買率,並簽訂了合同。 20年 對於那些自我生產的人(有購買保證)和 採購費 盈餘的 最高10 kW的安裝為9 c€/ kWh,最高100 kW的安裝為6 c€/ kWh”。

他們還實施了一項投資補貼。 光伏板 五年。

  • 少於3 kW的裝置為1.200歐元,每年240歐元。
  • 更高,每年2.000歐元,400歐元。

投資可再生能源將增加全球GDP

此外,還簡化了程序,例如,小型設施可以免除多餘的銷售合同。 建立一個 簡化程序 對於這些小型裝置,並迫使網絡運營商促進自我消費。 另一個誘因是取消了一些自消費設施的稅收。

alemania

90年代的德國開始 促進自我消費,因為它是一個非常重視權力下放概念的國家。 這樣,有 許多政客 如今,該國已經加入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潮流,事實上,在2000年初,一項法律得以批准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在條頓人國家,對太陽能發電廠沒有容量限制。 實際上,已經有多達700個城市恢復了本地網絡, 他們自我管理,自從在德國 沒有REE 就像在西班牙一樣,西班牙控制著整個電力系統,但該國被分為四個部分,此外,分銷商和銷售商不一定是公司,因為市政當局還可以充當電力運營商並根據需要管理其能源。

直到2012年,通過一項相對較低的溢價調整計劃提供了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具體費用取決於單位的規模,介於8,65 c€/ kWh和12,50 c€/ kWh之間,但在那年實現了可再生能源的並網發電光伏能源和排放能源開始 以較低的價格償還 在網絡中購買該產品的費用。

該報告還表明,功率低於10 kW的自耗設施 不交稅,而功率較高的用戶則支付40%。 此外, 網絡連接步驟 它們非常簡單,因為自用者和網絡運營商之間無需簽訂任何合同,後者必須將其作為優先連接來執行,並且不能向與自用者的網絡連接收取任何費用。

現在是時候與 自我消費 在西班牙,您看到很多不同之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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